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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062,085.4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实现净利润(母公司口径)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389,692.01元,上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4,126,692.66,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2,799,086.10 元。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0,800,260.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24年发展预测》指出,2023年旅游市场和旅游产业链得到显著修复,国内旅游复苏不断提速,全国旅游市场景气维持高位;旅游企业家信心稳中有进,市场主体经营得到显著修复;涉旅政策稳增长促消费上不断发力,政策驱动效能全方位显现;游客满意度持续高位,旅游业加快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4年是旅游经济周期内转段和跨周期跃升的关键期,经过为期一年的快速复苏,我国旅游经济已经度过本轮非常规周期的急剧衰退和深度萧条阶段,即将迎来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拥有长白山三个景区道路运输独家经营权,从事长白山三个景区内游客运输、旅游车辆租赁、停车场管理等业务。依托景区运营相继拓展了网约车、景区包车、省际包车和长白山区域内景区至镇区、机场等目的地的区间班线月注册成立智行旅游公司,专营网约包车业务。

  公司拥有长白山北景区聚龙温泉独家采矿权,年产温泉水18万立方米,主要以长白山天然火山自溢温泉水的销售业务。

  依托长白山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投资建设长白山温泉度假酒店,与英国洲际酒店管理集团合作使用皇冠假日品牌,于2016年12月末投入运营,业务覆盖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旅游信息咨询等。为壮大酒店版块,公司旗下天池酒店公司积极拓展域内酒店委托管理业务。

  主打长白山区域旅游,主要从事生态观光、运动旅游、会议旅游、户外旅游、研学旅游、红色旅游等传统旅游项目。结合市场变化,不断深化产品集成和优质旅游、特色旅游研发,逐步从传统旅行社向集合了网络信息技术优势与旅行社专业服务能力的“在线旅行社”方向发展,成为串联公司各业务版块,推动公司旗下产品集成和带动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的重要纽带。2022年1月,为加强产品策划和终端销售的高效衔接,拓展定制化服务,推动产品制定和终端销售一体联动,公司以营销中心和天池国旅为基础,成立了易游旅游公司。

  天池咨询公司主要负责长白山景区开发管理、旅游纪念品研发销售、服务设施建设等,是公司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的重要承载。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20亿元,较上年同期1.95亿万元增幅218.73%;实现净利润13,806.21万元,较上年同期-5,738.56万元增幅340.59%。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31亿元,较期初10.70亿元增幅15.1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文件规定,公司须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致同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信永中和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74亿元。2022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9家,收费总额2.8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末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3人次和纪律处分1人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洋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凤东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代桂娟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4年度审计费用57万元(含税)其中:财报审计47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系按公司招标结果确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信永中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度,公司须按财政部文件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信永中和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任及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适时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认为致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 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不超过57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1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为9票,参与表决的董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0,800,260.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等。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子公司托管长白山蓝景国际生态交流中心期限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泽亨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审议上述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5票、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昆、周青林、姚义辰、王怀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关于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议案,我们已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对上述议案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认为该议案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根据2023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业务,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调整了2023年预计发生额,调整后金额为60,622,238.00元。

  根据2023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结合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总体安排,预计2024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昆,注册资本:3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旅游开发,项目投资,信息服务,装饰,广告,土特产品开发,技术转让进出口贸易 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凭许可证经营) 文化产业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青林,注册资本:500 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1日,公司住所:池北区白山大街 (经营场所:池北区山门处、池西区山门处、池南区山门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景区管理,景区管理输出,景点开发,旅游接待,旅游纪念品销售,快餐,滑雪,代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万国,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1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老砖厂楼),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家具、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办公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吉林省长白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忠远,注册资本:500 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5 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原保护局),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独立房屋维护 商贸大厦、小商品市场物业管理;社区物业管理;二次供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9.10万元、净资产66.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10万元、净利润5.18万元。

  5.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鹏,注册资本:27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4日,公司住所:安图县二道白河镇光明林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公园管理服务、景区管理、景点开发、旅游接待;滑雪;住宿、餐饮、旅游服务;水产养殖;、雪地摩托车、全地形(UTV)车、雪地救援;广告位出租;演艺;体育娱乐项目指导、赛事举办、音像制品制作与销售、旅游纪念品;运输服务、场地租赁及器材租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吉林省蓝景坊生态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锡军,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4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天福家园3号楼107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旅游纪念品研发、土特产品开发销售;进出口贸易;项目投资、技术转让;代理、发布、制作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多种农产品、土特产品、蜂产品、果酒、果汁饮料、矿泉水、长白山植物茶、坚果、食用菌、杂粮、山野菜、人参、灵芝收购、加工销售;保健产品;木质素材料销售;水果、水果制品、日用化妆品、床上用品销售;人参制品、灵芝制品、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压缩空气加工销售。(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2.63万元、净资产-274.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65万元、净利润-211.26万元。

  7.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慧数字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东辉,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7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文心广场二号楼五楼,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住宿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酒类经营;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化妆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优易数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长胜,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6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光彩大厦南侧长白文新广场1号写字楼,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创业空间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3.39万元、净资产41.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63.20万元、净利润22.63万元。

  9.长白山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长胜,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9日,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西店记忆文创小镇C8号楼一层10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测绘服务;地质勘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工艺美术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模型设计;产品设计;影视策划;文艺创作;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著作权代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监测;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1.26万元、净资产141.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9.09万元、净利润30.48万元。

  10.吉林省长白山尚古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世广,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8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文心广场1号写字楼六楼,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玩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旅游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1.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广为,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2日,公司住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白山大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土地开发与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路工程建筑;供热、供水、燃气供应,污水处理;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施工;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土木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装饰和装修;专业停车场服务;露营地服务;旅游客运;旅游观光车客运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摊位出租管理服务;机动车充电桩充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吉林省长天文化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忠孝,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1日,公司住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二道镇白林西区和平街(美人松剧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歌舞娱乐活动;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1.14万元、净资产-2027.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8.71万元、净利润-80.56万元。

  13.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3600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06月16日,公司住所:池北区(通场路50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旅游业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足浴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洗染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出租;化妆品零售;棋牌室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共享自行车服务;办公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乐园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17万元、净资产1486万元、营业总收入1145万元、净利润-249万元。

  14.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玉彬,注册资本:19000万元,成立日期:1988年11月15日,公司住所:抚松县露水河镇东山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森林培育、森林防火、森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采伐、营林、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原木及木制品加工、销售;煤炭经营;钢材、木材、粮油收购、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燃料油(除危险品外)销售。(以下项目由具备资质的分支机构经营:多种经营、工艺美术漆器加工、销售;成品油储存、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吉林省露水河碧泉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平云,注册资本:5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8日,公司住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东山街(抚松县露水河长白山狩猎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露营地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健身休闲活动;游乐园服务;信鸽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作物栽培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4万元、净资产-14.19万元、营业总收入396.79万元、净利润-12.30万元。

  16.抚松县露水河长白山狩猎场。法定代表人:刘平云,成立日期:2001年05月15日,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公司住所:抚松县露水河镇东山街,经营范围: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销售;;狩猎;餐饮;中药材、农作物种植;房屋设备租赁;住宿;漂流服务;门票、旅游服务;古树公园经营;代售其它景区旅游门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网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蓝景坊生态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长白山国际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天文化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孙公司,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慧数字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优易数据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尚古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吉林长白山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孙公司。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露水河碧泉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系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有限公司子公司,系吉林森林工业股分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以上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上述公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行为依据的价格均为协商定价、成本加成或政府指导价。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技术优势、产品优势,保持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音频的形式召开,将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一16:00线上通过“进门财经”()。

  投资者可登陆网址:“进门财经”()在线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投资者也可在2024年3月22日一3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联系公司,提出你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查询公司公告了解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11日以邮件加现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振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审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投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0,800,260.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关于审议《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等。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0,800,260.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为: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公司平稳健康运行,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062,085.4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实现净利润(母公司口径)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389,692.01元,上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4,126,692.66,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2,799,086.10 元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0,800,260.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24年发展预测》指出,2023年旅游市场和旅游产业链得到显著修复,国内旅游复苏不断提速,全国旅游市场景气维持高位;旅游企业家信心稳中有进,市场主体经营得到显著修复;涉旅政策稳增长促消费上不断发力,政策驱动效能全方位显现;游客满意度持续高位,旅游业加快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4年是旅游经济周期内转段和跨周期跃升的关键期,经过为期一年的快速复苏,我国旅游经济已经度过本轮非常规周期的急剧衰退和深度萧条阶段,即将迎来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依托长白山独特的自然风光应运而生, 是吉林省旅游板块首家上市公司,公司业务覆盖旅游客运、温泉水开发、酒店管理、景区管理、旅行社业务等。秉承“服务旅游者,敬业全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保护第一,不断做优、做强、做大长白山旅游产业为己任。

  未来一个时期,公司将积极抢抓沈白高铁通车和吉林打造旅游产业万亿级目标这两个重要机遇,坚定“四个一”发展思路,统筹提升旅游客运、景区管理、酒店管理、产品营销“四大业务板块”发展质效,稳步推进产业投资,优化避暑、冰雪产品供给,推动产品和服务升级,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

  2023年公司实现营收620,428,998.3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8,062,085.45元。公司2024年计划1.59亿元用于项目建设与设备更新,公司需要充足的现金储备以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

  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同时,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也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2023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 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