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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再次马失前蹄?

  记得以前聚会,朋友们在等菜的间隙,有的朋友就会拿出手机来玩一把游戏,一问就说是“Nong Yao”。我虽然不会打,但也架不住好奇要看看,关注一下前浪后浪手中都这么火的手游。

  后来一查,网友为啥戏称是王者农药呢?因为农药和荣耀读音相似,就戏称王者“农药”。也许王者荣耀这款手机游戏太火了,大家也来点戏虐自嘲,可能象手游上瘾中毒的样子吧。

  于是许多网友就憧憬着,一边打着王者荣耀游戏,一边喝着王者荣耀酒,却是多么开心的一件事。

  遗憾的是,这款王者荣耀酒,却并不是腾讯生产的,也是不腾讯授权生产的——因为,王者荣耀酒压根就和腾讯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原来,2015年,腾讯抓住推出王者荣耀游戏之前,实际就已经开始布局王者荣耀的商标了——就在2015年10月22日,腾讯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41类教育娱乐领域“王者荣耀”商标。然后于2015年11月26号正式上线公测王者荣耀手机游戏。

  几乎同时,贵州有一家叫作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向国家商标局在第33类酒类领域申请了“王者荣耀”商标。

  从时间上看,因为商标申请一般至少得要一个月以上才能公开查到,有时甚至需要3-6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贵州这家酒厂申请时是不大可能知道腾讯申请王者荣耀游戏商标的。再对比游戏上线的时间,贵州这家酒厂申请的商标比腾讯王者荣耀游戏上线天。

  大家都知道,商标共分为45个大类,一般来说,当你注册哪一类商标,就在哪一类里面使用和保护。如果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实力的公司以及认为未来自己将会形成知名品牌的情形,都选择把45个商标全部注册,以此覆盖所有的商品领域,避免其他人抢注。

  或许最初腾讯也是打算采取全部注册的策略,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把45类注册完。在2015年时他们却只注册了10 种左右的品类,直到2016年年初才又开始注册。

  这样就给其他人留下了注册空间。商标注册的游戏规则,恰好是谁先申请谁就最可能得到注册。如果腾讯在一开始于2015年10月22日注册游戏类的王者荣耀时,就一并把酒类等45个大类全线注册,那么也就不会存在今天这样尴尬的事了。

  2018年6月19日,腾讯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贵州问渠成裕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侵犯了腾讯的在先著作权,以及与腾讯的‘王者荣耀’相似度极高,会使公众误认,侵犯了腾讯公司利益。依据商标法,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贵州酒业的‘王者荣耀’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并提交了相关资料。

  的确,商标法第32条清楚地说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其中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因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则以及司法实践,对于短语或者标题,除非独创性很强的情况,一般可能都谈不上用著作权来保护。

  换句话讲,腾讯要想要著作权来无效别人的商标,就得证明“王者荣耀”四个字是有独创性的,是能获得版权的。

  魔戒的第三部名称就叫“王者归来”,王者并不是腾讯的专用。荣耀也是很常见的词汇。华为的“荣耀”手机,也用了“荣耀”二字。王者和荣耀合起来,也没有产生什么奇特的、新的意义。

  由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对酒厂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应予以维持保护。简单来说,腾讯败了,并不能垄断王者荣耀四个字,既然人家在酒类上注册在先,那就没问题。

  腾讯没有服输,接着走流程,就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那里,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这是一起商标评审后的行政诉讼正常流程,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不过,看来情况也不容乐观。因为,假如“王者荣耀”四个字都有版权了,并且归腾讯所有了,那么其他人写着这四个字,可能都可算抄袭,都算侵犯版权了——这就太不现实,也不公平了。所以不大可能赋予腾讯王者荣耀四个字的版权的。

  比如,其一,会不会是预算不够?注册商标是要花一点费用,但是商标注册的费用其实不高。每一个大类官费也就300元,代理费用加上也就1000-2000元。这对于腾讯这样的一年营业收入过千亿量级的大公司来说,连九牛一毛中的那根毛丝丝都算不上吧。

  其二,或许认知不够?以腾讯互联网范儿的大公司,肯定是不会去做酒这样的传统业务的。所以,或许基于重要性?

  其三,或许重视程度不够?互联网公司一般重的是用户、运营,开发,测试上线等,法务略有重视,游戏可能重版权,轻商标。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腾讯会服输,也并不意味着腾讯吸取教训。因为,有些先例似乎会让腾讯感觉良好。

  2011年1月21日腾讯推出微信之前的两个多月,一家名叫创博亚太(山东)的科技公司已在2010年11月12日,提出了“微信”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且申请的类别正好是,第38类“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电话通讯、移动电话通讯”等服务。这一领域恰好与腾讯微信的业务重合,正是计算机软件与通讯服务两项。

  2011年8月27日,创博亚太的微信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流程,进入了三个月的异议期。

  而我们知道,2011年1月21日腾讯推出了微信,这实际是比创博公司提出申请的商标晚了两个多月。

  没关系。商标还在异议期,那就好办。在法定异议期内,一位叫“张新河”的人士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

  2013年3月19日,商标局作出(2013)商标异字第7726号裁定:创博亚太的“微信”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在商标异议复审过程中,创博亚太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这样一些证据:软件全称为“创博亚太微信系统”、软件简称为“微信系统”、开发完成日期为2011年2月23日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创博亚太公司与北京永通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签订的“微信”业务在河北移动合作的合同,以证明创博亚太公司“微信系统”的开发和使用情况。

  张新河作为异议方,也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不少证据,包括百度百科、“微信”官方网站、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对“微信”的介绍和报道等证据,以证明“微信”的商业使用情况。其中,“微信”官方网站中显示:微信1.0 for iphone(测试版)于2011年1月21日发布。2011年12月14日的北青网报道称“截至11月底,微信上线一年以来,注册用户数已超过5000万”。2013年7月25日的《人民日报》(海外版)中报道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微信用户超过4亿”。

  于是,商评委考虑本案的事实,如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将会对多达4亿的微信注册用户以及广大公共服务微信的用户带来极大不便乃至损失,同时也可能使他们对创博亚太公司提供的“微信”服务的性质和内容产生误认,从而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已经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禁止的情形。综上情况,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用句大白话来说,商评委认为,尽管你的微信商标申请在先,但是因为腾讯的“微信”影响力太大了,用户多达4亿,所以就以影响公共利益为由不给创博亚太公司注册。

  套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法治社会里,法律就是国王;人治社会里,国王就是法律。法律就是国王的社会,崇尚的是规则,规则最大,不管谁的块头大;国王就是法律的社会里,崇尚的是谁的权力更大、影响力更大、财力更大。

  创博亚太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一审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商评委的决定。

  再上诉到北京市高院。北京市高院学聪明了,否定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却用另外的理由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论。

  二审法院认为,就标志本身或者其构成要素而言,不能认定被异议商标具有“其他不良影响”。通常情况下,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不是《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说的,不属于“其他不良影响”的考虑因素。

  因此,二审法院的结论是,被异议商标在上述服务项目上缺乏显著特征,仍然是无效的,于是维持了一审判决。换句话讲,二审腾讯还是赢得了微信商标,而注册在先的创博亚太公司失去了微信商标。

  虽然未涉足汽车制造领域,腾讯公司也在2005年向商标局提交了汽车等商品上“QQ”商标的注册申请。2008年3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

  2009年11月,奇瑞公司在法定期限内针对争议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奇瑞公司认为,腾讯公司明知奇瑞公司拥有“QQ”汽车商标的在先权利,却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应当撤销。2013年2月,商评委作出商标争议裁定,对腾讯公司持有的争议商标依法予以撤销。

  腾讯与奇瑞qq的官司纠纷,在多轮较量之后,腾讯最终以失败告终,在此之后,腾讯一口气注册了QQ的所有相关商标。

  不过在腾讯QQ之后第二个神话应用“微信”诞生后,腾讯再一次“疏忽大意”,先上线再注册微信,结果造成不良后果,险先丢失微信商标。现在,继微信商标案之后,王者荣耀商标案又出现了。

  从一系列腾讯有关商标的遭遇战中,也许腾讯得出了自己的经验。QQ案中,全线抢注,却在部分领域遇到失败,于是认识到在自己并不经营的领域当中去注册也许是徒劳无功的。微信案中,不去抢先,却不料又遇到其他人的抢先,于是得到一个教训,凡事得先注册商标再使用。在王者荣耀项目中,综合了前两个,在自己的核心领域进行了注册,并且抢先注册,却不料,遇到别人又来抢先注册了自己并不经营的领域。

  根源在哪里呢?为啥似乎显得有点进退失据呢?实质在于,起头时弱弱启动商标,也许毫不在意这些微末功夫,强大时却又想得赢者通吃。世界上哪有两头尖的针呢?

  阿里巴巴当然要注册阿里巴巴四个字。但是他们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防止他人恶意注册同类型、近似的商标,几乎注册了所有阿里的衍生词语。例如: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妈妈、阿里妹妹、阿里姑姑、阿里叔叔、阿里哥哥、阿里弟弟等等防御性商标,可以说阿里全家福,阿里都要注册。到目前为止,阿里巴巴集团已经注册了一万多个商标。

  不过,阿里也遇到“阿里妈妈”商标,因为三年未使用被第三人提出撤销,最后却被撤销了。

  阿里却任他去吧。还有其他人同时注册一些阿里**系列,比如有的类别上注册阿里哥哥等。有的阿里提异议,提无效,但依据商标局和商评委依法裁定就好。阿里并不一定全部都要死磕到底。

  为啥呢?一是这已经是阿里商标的外围防御圈了,相当于阿里已经把战线推到外部、其他更为广泛的区域在作战了。二是阿里太强大,也需要给其他企业适当的生存空间嘛。商标资源的争夺战中,学会放手,学会有进有退,也是一种商标的经营艺术。

  如果,这次王者荣耀酒,腾讯输了,让王者荣耀酒彻底和腾讯没有关系地存活下来,这或许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因为,对于腾讯这样体量的公司来说,一件小小的商标,在腾讯的眼中,或许实在太小,赢得太轻松,下次还会再犯,反正都能以各种超级影响力拿回来。

  腾讯,作为QQ用户数超6亿;微信用户数超10亿,简单有点独孤求败;但在小小的商标领域上却时不时马失前蹄。

  布局决定了未来。德鲁克有句话说得好,战略不是研究未来我们要做什么,而是研究现在我们做什么才有未来。

  退一步讲,其实,太平洋真的很大,容得下两个QQ,一个是汽车,一个是社会软件。太平洋同样也很大,容得下两种王者荣耀,一个是游戏,一个是酒。